社群第一步
選擇平台
理清手中的資源
已有一般帳號
- 1. Google 帳號
- 2. Meta 聯盟:Facebook、Instagram、Threads、WhatsApp 帳號
- 3. Line 帳號
- 4. WeChat 帳號
- 5. 電話:公司用號碼、室話號碼、個人號碼
已有品牌帳號
- 1. Facebook 粉絲專頁
- 2. Instagram 商業帳號
- 3. Google 商家
- 4. Line 官方帳號
- 5. Youtube 頻道
- 6. Podcast 頻道(Apple Podcast、Spotify、Google Podcast⋯⋯)
列出帳號與社群間的關係
例如:某個 Google 帳號 ⇒ 是用來登入某個 Facebook 帳號 ⇒ FB 帳號下有成立一個粉絲專頁


註冊 LINE 官方帳號的選擇
前面兩圖表示:我使用 LINE 帳號登入,在自己的 LINE 帳號底下開出兩個 LINE 官方帳號,並由這個登入帳號管理。
登入時,使用 LINE 帳號或商用帳號的差異在於:如果註冊時使用 LINE 帳號,就會用 LINE 帳號登入管理;如果想要分治(例如不想把自己帳號跟公司的 LINE 官方帳號混在一起),註冊時就使用公司電子郵件註冊會更安全方便。

風險評估
粉絲專頁留下的聯絡方式若是這個 Google 帳號,表示如果這個帳號被盜用,連帶帳號旗下管理的其他帳號(粉專、頻道⋯⋯)都有可能被盜用。
同理,粉絲專頁留下的電話號碼,若是通訊軟體的登入之用,當它被盜用,旗下管理的其他帳號(Line 官方帳號)也會被盜用。
形式的選項
以露出來判斷
- 1. 願意露臉
- 2. 不願意露臉
- 3. 視情況露臉
露臉策略對應的內容形式
露臉無限制;不願意露臉就是圖、文、圖文、Podcast 可以做;視情況露臉則也適合 IG Reels、Youtube Shorts 等短影音,或者虛擬形象角色。
為什麼虛擬形象歸在「視情況露臉」:不願意露臉的人甚至不想有一個面對鏡頭的形象;而想要創造一個面對鏡頭形象的人,就不能說是完全不想露臉的人。
以製作麻煩程度來判斷
- 1. 有足夠時間
- 2. 時間絕對不夠
- 3. 有一點時間
依時間預算選平台
- 有足夠時間:不限平台。
- 時間不夠:先專注一個平台(除非有夥伴一起經營)。
- 有一點時間:選一個容易製作、容易上架的平台,建議只由手機操作 → IG 圖文最適合。
衡量自己擁有的技能
- 1. 會編導
- 2. 會攝影
- 3. 懂美工
- 4. 懂剪輯
- 5. 懂社群操作
- 6. 喜歡學習新事物的心
Tip
就算沒有前面五點技能,第六點「喜歡學新事物的心」是底線。
手上擁有的貴重器材
- 1. 手機
- 2. 筆電
- 3. 桌電
- 4. 錄音機
- 5. 無線麥克風
- 6. 有線麥克風 (需含麥克風架)
手上擁有的輔助器材
- 1. 矮腳架
- 2. 一般腳架
- 3. 兔籠
- 4. 穩定器
- 5. 手燈
- 6. 立燈
- 7. 反光板
硬體基本盤
想好好經營自媒體,建議還是準備一支手機 + 一台筆電。筆電有許多功能或方便程度都是手機比不上的,手機只是便利。
另外,好的軟體仍需搭配好的硬體,才能有好素材、好成品。
平台的選項
建構中
此段尚未完成,將陸續補上各社群平台的選擇建議。
內容創作者 / 提供者
以 Podcast、RSS Feed 舉例
- Podcast 主流平台有許多種,但無法透過單一主流平台直接上架其他主流平台,比方說從 Spotify 上架到 Apple Podcast,所以我們會需要中介平台。
- SoundOn 即是這個中介平台的其中之一,透過 SoundOn 產生的 RSS Feed 來餵食給 Spotify、Apple Podcast,就可以在你的內容更新時,主流平台也更新了你的內容,這時主流平台就有點像是 RSS Reader。
- 然而,回到 RSS Reader,並不是所有的網路內容都有支援 RSS Feed,所以為特定平台的特定頻道產生 RSS Feed 也是一種服務。
Info
當你在做內容創作者的同時,也可考慮做為內容提供者。
當然,內容提供者絕非易事,但在突破後更容易發現新藍海。
重製影片內容與二創
- 舌尖上的印度,這類影片就是使用印度生活的日常紀錄去重製為一個趣味影片,重製影片的為內容創作者,但並沒有一個真正的內容提供者,因為內容提供者應當要有收入來源,例如版權費。
- 古早的影片已經不再具有版權,這類的藝術創作已成為公共財,比方說綠野仙蹤 - Part1、綠野仙蹤 - Part2,甚至可以在 Youtube 上找到整部影片。
- 以文字來說,安徒生童話這類古早的文字創作也是公共財。
而二創的合理使用原則可參考著作權如是說。
著作權法第 44–65 條:合理使用
著作權法第 44 條至第 65 條列舉了符合合理使用原則的情況,例如:學校授課需要、圖書館收藏、媒體報導、家庭內非營利使用等,都可能主張合理使用。
—— 出處
- 以影片來說,並不是你買了 OTT 如 Netflix 就可以在學校播放給學生看,在過去,校園播放 VCD、DVD 其實必須要買所謂公播版,就好比 Microsoft 授權 Office 給企業帳號,一個帳號底下有五十個員工使用,當然,這種企業授權方式有優惠,所以私自販售序號也是違法的。
接著,二創有沒有侵權的判斷可以參考如下:
二創是否侵權的四項判斷
一、使用者有沒有商業營利或目的 二、著作本身的性質是什麼(例如:文字、圖像) 三、所利用的著作佔整體著作的比例(例如:擷取片段或全部引用) 四、使用結果對於著作潛在市場、現在價值的影響(例如:影響原作的銷售狀況)
—— 出處
- 以有版權的創作來說,不得是二創全片的 100%,而引用片段必須在於原片的 1/10 以內,這參照的案例為誠實預告與谷阿莫。
- 如果想要引用別人的創作,最好還是告知創作者,周星馳的《功夫》其實與金庸的《神鵰俠侶》並無關係,但因為裡面用到楊過、小龍女的稱呼,他還是跑去找了查先生的後人請求授權。
C.C. 授權音樂
C.C. 授權音樂的引用也可參考。這些創作者希望自己的音樂被推廣,只要求影片片尾註明出處即可使用,屬於合理範圍。
以推廣、分享為出發點,就是內容創作者的最佳實作。
- 如果你是說書人頻道,那你就是內容創作者,用你的話來解讀一本書的精華;如果你是寫書的人,授權給說書人頻道,那你就是內容提供者。也許可以朝內容提供者是 C.C. 的方向去找尋,免費、限時免費、無版權、可商用都有自己的獨特意義存在。
生成式 AI 與創作者
活在生成式 AI 爆發的年代,創作者可以很幸福地創作內容 —— 對話、生圖、音樂、簡報機器人都已商用。
以說書人為例,這也讓單人創作者更容易撐起一個自己的說書人頻道。